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3-11-05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对BET365教职工党员党费收缴办法作进一步规范。

《规定》第一条:“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,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(税后)为计算基数,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: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、绩效工资、津贴补贴。”第二条:“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(税后)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交纳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交纳1.5%;10000元以上者交纳2%。”第五条:“离退休干部、职工中的党员,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,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按0.5%交纳党费,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纳党费。”

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从2014年1月开始,对BET365教职工党费收缴按照上述规定要求作进一步规范,其中,在职教职工党费以工资栏目中“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津贴补贴-扣税”为基数,乘以相应比例交纳;离退休职工党费以工资栏目中“基本离退休费+增加离退休费+离退休津贴补贴”之和为基数,乘以相应比例交纳。

党委组织部
2013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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